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编办〔2018〕42号、《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舒人社秘〔2018〕1570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舒城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舒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计划2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近三年内辞职、辞退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卫生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25日1600前登录卫生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27日1600前通过卫生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人科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28日13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1科所报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可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从卫生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并列的按试卷中主观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下同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体检入围人员在体检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从卫生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报名表》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2《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4年舒城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的证明》。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考察环节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招聘人员纳入牵头医院统筹管理与其建立人事关系聘用对象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按规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64-8621407舒城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0564-8088086舒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564-8621757舒城县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4-8621152舒城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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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舒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舒城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