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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编委批准,2024年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分两批进行。现将第二批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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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
城区初中教师42名,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7名(A岗)、财政保障的幼儿园编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幼儿园编外教师)14名(B岗)。
(二)选调范围
城区初中面向农村初中和全县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选调。
城区幼儿园面向农村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及幼儿园编外教师选调,幼儿园编外教师选调到城区后身份不变。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近5年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在诫勉影响期内的不予报考。
2.学历、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的要求:
序号 |
岗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教师资格 |
1 |
初中教师 |
男50周岁以下(1973.8.1后出生,以下年龄类推)、女47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 |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与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任教学科一致 |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2 |
幼儿园教师 |
男50周岁以下(1973.8.1后出生,以下年龄类推)、女47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 |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专业 |
幼儿园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