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卫健局所属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名,县卫健局所属基层血防站3名,县乡镇公办幼儿园3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0名(职业中专教师为备案制编制,根据县职业中专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待遇与汉寿县在编教师一致)。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汉寿县2023年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其中:
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2.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2023年10月31日前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10月7日—10月13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及社保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2.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因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和提交资料不齐备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确定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笔试
1.现场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10月20日到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考。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范围:专业不限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定于10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
2.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面试方式:卫健系统招聘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幼儿教师和音乐舞蹈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特长展示,幼儿教师特长展示包含简笔画、弹唱合一、自选舞蹈,音乐舞蹈教师特长展示包含视唱、钢琴弹奏、自选项目;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面试时长均为10分钟。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卫健系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幼儿教师、音乐舞蹈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教学试讲×60%(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特长展示×40%
(3)其他学科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