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和《六安市关于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六组通〔2024〕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工作基础,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乡镇事业编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的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数量。本次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人,从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2)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县委常委会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笔试成绩
(3)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或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信访举报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5020240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附件:1.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
2.《霍山县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乡镇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报名表》
霍山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
2024年7月15日
附件:2.《霍山县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乡镇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公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