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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六安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一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7名,其中:六安市公安局12名、金安分局38名、裕安分局80名、叶集分局1名、开发区分局26名、霍邱县局60名、霍山县局3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驻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辅助开展临检、夜检等相关警务工作,适应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3.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3.曾在报考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uan.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9:00至2022年8月6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提交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2022年8月7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放宽至1:2比例开考或者核减招聘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宪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2日至13日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六安市公安局体能测评前对体能测评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需提供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打印);
(2)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4)是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符合优先招聘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入围。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报考市本级(含公安分局)考生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报考县公安局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六安市公安局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组织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电话:
0564-3132075(六安市公安局)
0564-3926212(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0564-3931821(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0564-3697081(六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0564-6493010(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0564-6066343(霍邱县公安局)
0564-5233716(霍山县公安局)
(七)监督电话:
0564-3132011(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本《公告》由六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原标题: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一批次)
文章来源:http://rsj.luan.gov.cn/zwzx/tzgg/504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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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招聘公告(南陵县公安局第二批次)》要求,21名考生经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符合本次招聘录用条件,拟录用为辅警。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咨询电话:0553-6828791。
点击下载>;>;>;
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芜湖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日
原标题:芜湖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南陵县公安局第二批次)
文章来源:http://gaj.wuhu.gov.cn/https://gaj.wuhu.gov.cn/jwzx/gggs/40586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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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2年第5号),现就安徽省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安徽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500名。消防救援队伍招录35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30名、退役士兵110名、社会青年110名;森林消防队伍15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50名、退役士兵50名、社会青年5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2年7月29日23时后、8月29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对象不得选择“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8日前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附件1)。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因后期通知基本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方式进行,请确保所填报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畅。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4日前申报,8月25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9月3日前)。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各市招录工作组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在线认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按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缴纳社保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服役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已评定残疾等级或带病回乡记录的、全程退役(退出)的,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政治考核。
(一)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9月7日-16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省招录办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面试(9月22日-9月28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三)政治考核(10月8日至10月16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录用(10月20日前)。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省招录办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附件4)、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入职训练(10月30日前)。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按排名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招录程序、时间、地点等安排调整变化的,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省招录办设立举报和报名咨询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和报名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996263
报名咨询电话:0551-62996077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投诉、咨询。
附件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和程序.docx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docx
附件5: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6:安徽省各地市消防员招录咨询电话及地址.xls
原标题:安徽省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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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六安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一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7名,其中:六安市公安局12名、金安分局38名、裕安分局80名、叶集分局1名、开发区分局26名、霍邱县局60名、霍山县局3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驻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辅助开展临检、夜检等相关警务工作,适应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3.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3.曾在报考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uan.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9:00至2022年8月6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提交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2022年8月7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放宽至1:2比例开考或者核减招聘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宪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2日至13日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六安市公安局体能测评前对体能测评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需提供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打印);
(2)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4)是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符合优先招聘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入围。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报考市本级(含公安分局)考生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报考县公安局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六安市公安局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组织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六安市公安局网站,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电话:
0564-3132075(六安市公安局)
0564-3926212(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0564-3931821(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0564-3697081(六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0564-6493010(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0564-6066343(霍邱县公安局)
0564-5233716(霍山县公安局)
(七)监督电话:
0564-3132011(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本《公告》由六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原标题:2022年度六安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一批次)
文章来源:http://rsj.luan.gov.cn/zwzx/tzgg/504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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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淮南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86 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2、志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5、须具有本市户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含)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有吸毒、嫖娼、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9、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院校生;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8月16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8月17日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满额招聘,对因达不到1:2比例开考条件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名额可以在报考同一单位内进行调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法律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两科。
《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职业能力测试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08:00-09:30 《法律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 《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5日9:00后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成绩。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再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体能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工作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招聘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险、公积金)参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12007(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考务技术电话: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日
附件:《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淮南市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pta.com/index.php/detail/index/id/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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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规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含体能成绩、笔试成绩和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并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市公安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贵池区清风西路111号)一楼辅警管理科1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2818252。
报考东至县公安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东至县公安局大楼623办公室,联系电话:18956680396。
报考石台县公安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石台县公安局办公楼308室(石台县城东新区金钱山北路444号),联系电话:0566-6021241。
报考青阳县公安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青阳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联系电话:18956670506。
报考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566-2821096。
三、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出具“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带齐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7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
附件:2022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池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portal/?aefd20e7-ae5f-4f9a-bfd2-1ea0cd6d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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